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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原住民教育資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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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rcicc - 最新消息 | 2026-07-07 | 點閱數: 165

嘉義縣政府115學年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人員

(召集人、副召集人、專業工作人員)甄選簡章

  • 依據:

原住民族教育法及嘉義縣政府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設置及組織運作要點規定辦理。

  • 甄選人員類別及名額:

本次甄選「專業工作人員」正取1-3人,得視業務推動所需人力招聘若干人。(正取若干人,備取若干人)

  • 工作聘期:

自應聘日起至民國116年7月31日止。若服務期間表現及考核優良,將得以於新學年度續聘。

  • 報名資格:
  • 召集人

應為本縣現職國中小校長,具備擔任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召集人之專業素養,包括原住民族教育政策之理解與詮釋能力、問題覺察與診斷能力、教學視導與評鑑能力、教學創新與研究能力,以及組織經營與領導能力,並對原住民族教育有深入的理解與實踐經驗。

  • 副召集人
  1. 本縣原住民族重點學校校長或具原住民身份之校長。
  2. 現職教師(需具三年以上原住民族教育相關實務工作資歷)。
  • 專業工作人員
  1. 國中小現職教師(需具三年以上原住民族教育相關實務工作資歷)。
  2. 國中小代理教師(需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或依原住民族文化及藝能認證辦法規定,取得原住民族文化及藝能證書)。
  3. 未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三十三條;及「教師法」第十四條一至十四款各款之情事者。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已發聘任用者,應予無條件解聘,未發聘任用者,註銷錄取資格。
  • 工作地點:

嘉義縣政府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以下簡稱原教中心)。

  • 工作內容:
  • 召集人

統籌、推動原教中心各項業務。

  • 副召集人

協助召集人推動原教中心各項業務。

  • 專業工作人員

建立原住民族語教學支援教師資料庫、原住民族語課程教學之研發及推廣、原住民族語師資培訓、原住民族教育之諮詢及輔導、原住民族教育訓練與活動推廣。      

  • 報名方式:於115年7月10日(星期五)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至本府教育處教學發展科劉小姐收(連絡電話053620123分機8912)。
  • 報名規定:
  • 報名時依序繳附下列表件(請以A4白色紙張列印彙整依序裝訂;相關證書或證明文件繳附影本(一式3份);請備齊所有證件,資料不完整或缺漏不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接受補件):
  1. 報名表(請事先填妥並貼妥照片並務必簽章)(如附件一)。
  2. 簡要自傳(請事先填妥)(如附件二)。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最高學歷影本。
  5. 服務學校同意書(如附件三)。
  6. 個人學經歷證明文件。
  7. 相關原住民族教育證照或實務工作資歷。
  8. 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9. 掛號回郵信封(如欲返還報名資料者,始需檢附)。
  • 報名資料恕不退件,將由本府逕行銷毀以符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如需返還報名資料者,請加附貼足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郵資不足者不予寄回,本府如前所述逕行銷毀。
  • 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方式:
  • 甄選採二階段辦理:第一階段自由報名,未獲錄取者不另予通知;若未覓得適合人選,第二階段將由本府徵召學校適合人員擔任。
  • 第一階段自由報名相關資訊:
  1. 面試日期:115年7月16日(星期四)上午9時辦理。
  2. 面試地點:嘉義縣政府3樓教育處第一會議室。
  3. 甄選方式:由本府組成遴選小組進行書面審查(必要時得通知面試)。書面審查(工作簡歷、個人教學經歷等),依評定分數高低擇優錄取,得從缺。
  • 甄選結果:

甄選作業完成後,正取人員及備取人員(總成績未達75分者不予錄取)名單於簽奉核准後公告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請自行上網瀏覽;正取人員由本府先以電話通知。

  • 聘用與考核
  • 副召集人、專業工作人員將以部分工時方式支援原教中心工作,其所遺課務,以補助代課鐘點方式辦理。
  • 聘任期間權益
  1. 校長擔任「召集人」者,每月依規定支領兼職費5,000 元。
  2. 校長、教師擔任「副召集人」,每月依規定支領兼職費4,500元;教師聘任期間之年資,比照學校兼行政職務之教師,採計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主任甄選之資績評分;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兼行政職務之規定,支給休假、休假補助及未休假加班費。
  3. 教師擔任「專業工作人員」, 聘任期間之年資,比照學校兼行政職務之教師,採計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主任甄選之資績評分。若以全部時間擔任者,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兼行政職務之規定,支給休假、休假補助及未休假加班費(所生經費由當年度原教中心計畫核定經費支應)。
  • 考核

教師擔任副召集人、專業工作人員者,本府會訂定考核指標,組成考核小组,分別予以考核。前項考核結果為優良者,本府得安排國內外參訪或短期進修等獎勵。

  • 附則:
  • 報名者如持偽造、變造證件辦理報名手續,應負相關民事、刑事法律責任;錄取後始發現有前述情事者,立即無條件解僱之,其缺額由備取人員遞補。
  • 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前述各項甄選作業、日程及地點更動時,將公告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
  • 本簡章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辦理之;如有補充事項,將公告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
  • 諮詢電話:教學發展科○○○(電話:05-3620123分機○○○○)。
  •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 115原教中心招考附件2.doc
    1) 115原教中心招考附件2.doc
  • 115原教中心招考簡章(本文).pdf
    2) 115原教中心招考簡章(本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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